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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纸存在三大监管风险应引起关注
 

自:国门时报  2007-9-24

    据青岛海关统计,2006年初至今年上半年,山东口岸共进口废纸125万吨,其中今年上半年进口4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16%,进口废纸CIF价格一路攀升,7月份价格较年初平均上涨了约25%,同时,进口废纸质量有所下降。
    海关人士称,废纸进口主要存在三大监管风险:
    (一)进口废纸夹带“杂物”污染环境
    在进口废纸中常见的“杂物”是金属、废塑料、玻璃、纺织品、木质品、建筑废料以及合成材料等,只要是废弃物含量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同标号废纸对杂物含量要求不同),可以做环保处理,避免进一步污染环境;若“杂物”含量超标,则应及时做退运处理。由于海关人力资源有限,且废纸进口数量大,型号多,很难做到全部开箱、包包查验,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超量夹带“杂物”废纸进口的可能,增大了监管风险。
    (二)存在瞒骗逃税风险
    由于废纸品种较多,质量价格差别较大,废纸进口企业易高号低报(例如将美废12#箱板纸低报为11#箱板纸,将美废9#发行过剩报纸低报为8#旧报纸),两者的差价虽在10美元/吨左右,但是数量大,其逃税数额不可忽视。高价低报(即将高价格报为低价格),目前废纸进口价格持续上扬,而企业仍低于总署一级价格指数申报,这是废纸进口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逃税方式。
    (三)进口废纸质量下降,回收衍生物加大了环境污染的风险
    为了节省成本,国外废纸大都是机器自动分拣,一是分拣不彻底,造成杂物超标;二是不合格废纸含量多;主要表现在进口废纸中的原生浆纸减少、再生浆纸增多,造成成品纸强度减低,二是夹带其他型号的废纸,如11#、12#废纸夹带白色箱板纸、涂胶纸,8#旧报纸夹带过多彩色报纸,旧杂志等造成纸浆脱色成本高、处理难度加大,目前对杂物的处理措施是:对可利用的如废塑料、金属、玻璃、易拉罐等废物,经过消毒之后可以回收利用,二是不可回收的如塑料残渣、纺织品废料、废木材等,要进焚烧炉烧毁,焚烧将产生有毒气体,对环境造成污染,三是深埋,深埋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另外,不合格“废纸”转化成“纸浆”的加工过程中,其排放的废水中包含有许多有害物质,同样会产生污染。因此,严把废纸质量关显得尤为重要。
对此,海关人士建议:
    (一)加大对进口废纸的检疫、检验和监管
    海关、检验检疫、环保部门强化联系配合,严格防范“不合格”废纸混杂入境。对进口废物原料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禁有物、严格控制物、夹杂物和放射性物质的相关标准,对经过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废纸坚决退运出境,对不服从规定长期进口不合格废纸的企业,坚决停止其进口废纸资格。
    (二)严格要求国内造纸企业对进口废纸收购质量把关,对国外废纸收购公司要做    好宣传教育,落实好装运前检验检疫制度
    在境外实现“废”和“旧”的区分,有利于入境后监管的规范化,减轻口岸的监管压力,实现口岸通关提速。境外检验机构根据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的复印件受理报检,通过自检、认可检验、委托检验三种检验方式,严格检验,尽最大努力地阻止废物向中国的转移。
    (三)加大风险分析力度,注意多渠道收集废纸情报信息进行分析
    对进口废纸要重点对随附单证中的价格、型号、国外废纸供货商信誉的审核,严防伪瞒报逃税情形发生。查验部门要注意采用现代化的手段如电子地磅、相机、24小时监控录像等方式,重点查验废纸的重量、质量、规格型号、价格、违禁品是否超标,通过加大实际验估力度、布控查验、取样送检等手段确定商品实际状态,严防申报不实风险。
    (四)制定废纸运输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严禁中途开箱,严禁纸厂销售进口的废纸,严格集装箱的开箱查验时间,严格要求进口违禁品的销毁规定,要求相关人员要配备专用防护用具。
    (五)加强废物的后续监管,控制废物流向
    要加强对废物进口企业的后续稽查,特别是对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废物的企业,应严密监控其进口废物原料的流向。加强对废物进口后流向的监管,对于在后续监管中发现废物实际流向与废物利用单位不一致的情况,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