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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老师:您好!我公司为江苏张家港一具有汽车罐车生产资质的企业,现有两台HS编码为8705909090的液氧车从上海出口。此二辆改装车的罐体部分由我司生产,底盘由长春一汽生产,厂家已办理并向我司提供了底盘的商检换证凭单。报改装车出口商检时与罐体部分资料一并向检务科提交。但检务科告知由于底盘非我市生产,不受理整台改装车的商检事宜,只受理罐体部分商检。请问老师,国家有对改装车辆出口报检的相关规定么?如何可以查询?能否按照整车申报或者只能分开申报?另外我在贵局网站上查询到《国家商检局关于贯彻全国进出口汽车检验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网址为http://www.aqsiq.gov.cn/xxgkml/flfg/jyjg/200610/t20061027_16645.htm,不知道此文件是否仍然有效?请老师指点!非常感谢!
答: 1、改装车出口可在生产企业所在地按整车申报,请与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
2、《国家商检局关于贯彻全国进出口汽车检验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为历史时期的过渡性文件,目前已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