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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宁波慈兴轴承有限公司φ3-φ25mm微小型球轴承出口免验延续的通知
 

国质检检〔2007〕430号

 

宁波慈兴轴承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准延续你公司生产的出口φ3-φ25mm微小型球轴承免验。免验有效期自2007年9月至2010年8月。

 

     附件:出口免验证书(另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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