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检〔2007〕430号
宁波慈兴轴承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准延续你公司生产的出口φ3-φ25mm微小型球轴承免验。免验有效期自2007年9月至2010年8月。
附件:出口免验证书(另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